县委统战部明确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9/11 10:21:15
9月5日上午,潢川县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会。会后,县委统战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潢发[2014]9号、潢发[2014]10号文件精神和县委书记赵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祁登舰的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对反腐败理念思路的重大创新,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生动体现,重意义大。会上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领导班子要落实主体责任。县委统战部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班子分工,深化宣传教育,营造廉洁氛围,筑牢思想防线。二是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潢发[2014]10号文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统战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四个亲自”、带头做好表率,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三是要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一起抓。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台办、侨联、工商联、办公室等部门党员干部,要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四是副科级纪检员要落实监督责任。副科级纪检员要根据县纪委的安排部署,结合统战部实际,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大胆监督,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问题、纪律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强宣传教育,对统战部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从思想源头上抑制腐败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