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10/31 15:06:01
潢川县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自2010年3月1日国家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颁布施行以来,潢川县民族宗教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积极做好试点和推广工作,各宗教团体主动配合,在贯彻落实《办法》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抓学习,提高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的自觉性。三年来,共举办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财会人员培训班6期,参加培训的场所财务人员400多人次。培训班邀请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进行授课。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二是抓试点,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确定县基督教中心教堂、西关教堂、双柳教堂为试点,并首抓中心教堂为示范点。县民族宗教局集中力量指导中心教堂制定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等七项制度,并将中心教堂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推广到各场所。三是抓监督,坚持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县民族宗教局坚持把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抽查作为加强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来抓,在检查中,重点检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的建立和保管情况,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重大开支集体讨论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和资产管理的执行情况等。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有效推进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通过抓学习、抓试点、抓监督,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财会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得到显著增强,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为潢川县宗教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潢川县委统战部
2013年10月31日